上映那時候好像評價很兩極,台彎網上我看到比較多好像是偏覺得不好看的居多。
我看完是覺得還不錯,於是我來分析台灣一般觀眾的感受應該是因為:沒人預期歌唱成分那麼多。的確,一般來說續集應該會跟第一集是類似的基調才對,沒想到第二部加入「所謂音樂劇」的元素,但我又認為他不完全是音樂劇,因為電影其實沒有用太多歌曲來推進劇情,都是在用歌曲抒情,部分甚至是既有歌曲。另外,音樂劇的邏輯裡面,唱歌是一種「非寫實」的藝術化處理,當他們在唱歌的時候以現實的視角來講那是對話、那是表現高昂的情緒。然而在本片裡面,這樣的界定是模糊的,有時候是呈現角色內心狀態、有時候又是真的角色在唱歌(還會被獄警罵說不要再唱了!)、有時候又是配樂功用(角色本身不是歌唱狀態),這三種的區分,我認為一般觀眾是表面看得懂、但內心對於電影形式是模糊疑問的。
再來就是,本片其實劇情不多,主要都在呈現亞瑟犯案之後的心理狀態,以及小丑帶給社會與週遭人的影響。
要知道法院、檢察官審理的過程是非常攏長無趣的,大多數的戲劇都會做大量的刪減,我印象最深刻的作品就是 日劇《王牌大律師》系列,裡面每一集都是一個案件,很多還是大型的訴訟案,每次開庭到結果出來往往都是幾個月以上,但日劇都剪進一集,只交代事件、主角的誇張演繹、結果。那就是非常重點式的拍法。
本片的劇情內容即是入獄後、認識小丑女、審理過程、結果,這樣的內容量而已,而在這樣的過程裡,亞瑟與小丑的角色矛盾、自我拉扯,被愛被關注的渴望與逃避,讓我們看到一個與過往「蝙蝠俠小丑」截然不同的角色。
電影《黑暗騎士》裡的小丑,是智慧型的犯罪者,並且用犯罪來對社會提問。過往的蝙蝠俠作品中,小丑也大多是這樣的類型。然而本片的小丑,除了宣洩式的殺了六人之外,就沒有再持續犯罪的計畫了,只是始終這個世界沒有善待他而已,讓人感到惋惜與悲傷,他的侏儒同事在法庭上說亞瑟是唯一一個沒有嘲笑過他的人,我認為幾乎是全片唯一的善意了(哈莉小丑女也沒有),全片即是如此的展現了始終籠罩在主角身上、揮之不去的烏雲。
我覺得本片不是高潮迭起的那種好看,但是畫面呈現、藝術處理、探討的主題深度,以及男女主角兩位的表演,都有看頭,我個人給予正片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