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邊有些不喝酒的朋友不明白愛喝酒的人為何愛喝酒,我試著來解釋一下。
我認為有兩個部分:一是口感、二是效果。
口感:酒是一種飲料,有他的味道,有些人喜歡啤酒的氣泡感、有些人喜歡紅白酒的香氣、有些人喜歡烈酒的刺激、或有些人喜歡調酒的層次。這些都可以用飲料去理解,就像有些人喜歡喝茶、咖啡,那些飲料也不一定都是甜味,乃是有不同的口感可以品嘗到。酒能提供味覺和嗅覺的刺激與享受。
效果:科學來講,飲酒之後腦部會分泌多巴胺,讓人產生愉快感。現實來講,喝酒讓人精神放鬆,比較能敞開心,也比較能讓情緒流露,我認為很多人需要這樣的一點點失控、與一點點的表露自我,有時候也帶著一點點的逃避。在「痛苦」到來之前,我認為都是快樂的。「痛苦」是什麼?失去理智、失去意識(斷片)、嘔吐、無法控制肢體、隔天頭痛欲裂、宿醉等是過量會帶來的副作用,但如果沒有到達這個地方,那麼我覺得喝酒對於愛喝酒的人是帶來很多快樂的。
另外,我認為「很會喝」的人也有兩種人,會失控和不會失控的。你可能會想:會失控怎麼還叫很會喝?因為我認為不會喝的人是一下就醉了,再喝就是吐和昏睡,這是「不會喝」或「不能喝」的人(這樣很省錢我覺得很好,只要有安全回家都好)。「很會喝」是喝進很多或是很高濃度的酒精量之後,還能醒著繼續喝的人,這樣的人裡面,有些人能保持理智(酒精耐受度很高),有些人則是能一邊發瘋一邊喝下去,那同樣也叫很會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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