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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以為自己為了回憶而買
其實別人以回憶之名消費我們

我們以為買到了回憶
其實,回憶是我們本來就擁有在心中的不是嗎?



我曾經看過一篇論文,叫做 [贈品的美學]
所謂食玩,就是超商裡面小玩具與零食合成一盒的商品,
其實大人小孩都知道,那種口香糖或是巧克力球根本不好吃,
都是為了玩具才買的,那如果單獨把玩具包裝來賣,
是否就會大發利市呢?答案卻是否定的

此項研究的結果是:除了部分玩家之外,一般日本人缺乏買玩偶的概念
(此篇論文的作者是日本,桑澤設計研究所教授--森川嘉一郎,論述自然是日本為歷史研究背景,但我認為台灣也相仿)
對於零食和書本,會習以為常的購買,而玩偶這種有購買魅力卻沒有"買的概念"的商品,
當作零食或書本等有"買的概念"的附贈品時,才能算是商品
因此,不管玩偶多有魅力,一旦喧賓奪主,立刻就會喪失"買的概念"
這也就是小孩跟大人吵要買零食,要比吵著要買玩具來的容易,
而實際上買了盒玩,就看似皆大歡喜,兩樣都有了

不只小孩,大人其實也一樣,一般人也會覺得製作精美的玩偶深具魅力,
只要依附在平凡無奇的零食或雜誌上,便會增強購買慾望,
換言之,顧客想要玩偶,也願意花錢取得,
可是和這個真相正好相反的是,必須做足表面文章,
強調顧客買的純粹是"零食",玩偶只是贈品,
說穿了,因為花錢買玩偶很丟臉,一般人不願意成為會去買玩偶的敗家子,
因此,把內容物隱藏起來讓人不知道裡面是哪款商品以及隱藏版商品更增添了賭博性,
當作賭博的獎品"抽中",就可以被接受
購買玩偶的行為,與一般人的自我意識,似乎以微妙的方式有所牴觸。



我們以為自己為了____而買,
"回憶"替換成別的詞也完全通用

我們以為自己需要高效能智慧型手機
其實我們只是在買時尚感

我們以為自己品嘗了美食
其實我們只是買可以上傳,打卡的那張照片



在我們從未思考過發現過的潛在炫耀慾望以及害怕不入時的心理之外,
透過消費行為,你究竟渴望得到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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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MSK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